第157章 泉州船厂 (第1页)
“差遣”
始于隋唐。
赵匡胤黄袍加身之后,经过十多年的南征北战,灭了南平(又叫荆南)、荆楚、后蜀、南汉、南唐五个国家。
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这些国家那也是有一大批官员的,怎么安置是个头疼的问题。
总不能让人家都下岗吧,而且有些人也是“有功”
的。
于是宋太祖就把“差遣”
制度扬光大。
这些被灭国家的文武大臣,各级官吏,仍然担任原职。
原来是县令的还当你的“县令”
,原来是知州的还当你的“知州”
,圣旨一下,皆大欢喜。
反正给谁打工都是打工,无非换个老板罢了。
官职不变,这就是所谓的“本官”
,又称为“执事官”
。
品级不变,工资俸禄不变。
只不过这些人的“权利”
没了,从原来所在政权中的“实职”
变成了大宋政权中的“虚职”
。
宋太祖需要这些人,但又不能信任这些人,故而把这些人“虚化”
。
紧接着就从自己人之中挑选适合的人员,充斥到地方,担任“差遣。”
“差遣”
本身是没有品级的,担任“差遣”
之人的品级在于他的“本官”
。
比如说给事中某某某知某州事,给事中就是他的“本官”
,品级为正五品上。知某州事是他的“差遣”
。
这是从宋太祖开始一直到宋神宗元丰改制之前的情况。
元丰改制之后,给事中某某某的“差遣”
知某州事,就变成“本官”
了。
这时候的“差遣”
就定品级了。
而原来某某某的“本官”
给事中变成只工资而不定品级了。
比较绕口,简单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