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7章 泉州船厂 (第1页)

作者:苍莽山返回目录加入书签

“差遣”

始于隋唐。

赵匡胤黄袍加身之后,经过十多年的南征北战,灭了南平(又叫荆南)、荆楚、后蜀、南汉、南唐五个国家。

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这些国家那也是有一大批官员的,怎么安置是个头疼的问题。

总不能让人家都下岗吧,而且有些人也是“有功”

的。

于是宋太祖就把“差遣”

制度扬光大。

这些被灭国家的文武大臣,各级官吏,仍然担任原职。

原来是县令的还当你的“县令”

,原来是知州的还当你的“知州”

,圣旨一下,皆大欢喜。

反正给谁打工都是打工,无非换个老板罢了。

官职不变,这就是所谓的“本官”

,又称为“执事官”

品级不变,工资俸禄不变。

只不过这些人的“权利”

没了,从原来所在政权中的“实职”

变成了大宋政权中的“虚职”

宋太祖需要这些人,但又不能信任这些人,故而把这些人“虚化”

紧接着就从自己人之中挑选适合的人员,充斥到地方,担任“差遣。”

“差遣”

本身是没有品级的,担任“差遣”

之人的品级在于他的“本官”

比如说给事中某某某知某州事,给事中就是他的“本官”

,品级为正五品上。知某州事是他的“差遣”

这是从宋太祖开始一直到宋神宗元丰改制之前的情况。

元丰改制之后,给事中某某某的“差遣”

知某州事,就变成“本官”

了。

这时候的“差遣”

就定品级了。

而原来某某某的“本官”

给事中变成只工资而不定品级了。

比较绕口,简单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