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节 (第1页)

大家交头接耳,议论纷纷。

“听说是燕国公的妹妹,不愿意给亡夫守寡,所以私逃回了娘家。”

“听说燕国公的妹妹才二十多岁,就这样守寡一辈子,也怪可怜的,要是我的女儿妹妹,我也不舍得啊。”

“亲人舍不舍的是一回事,应不应该做是一回事。”

“可不是嘛,我还舍不得我家儿子上战场打仗呢,可要是每个舍不得的都不让去,哪还有军队来保卫咱们这些百姓。”

“就是的!”

“投军和守节根本是两回事,别混为一谈!”

“不谈就不谈!”

“一回事也好,两回事也好,反正女人就应当贞洁。再说了,连丹阳长公主都守寡未曾再嫁,那可是皇帝的妹妹,国公爷的妹妹又有什么了不起。”

“你怎么知道人家长公主不想嫁呢?”

众口纷纭中,一声惊堂木响起,大家立刻静了下来。

丁夫人是原告,自然首先呈上状纸,那上面列举了燕冬的四大罪状:

一、无子。

嫁入丁家多年,却一直一无所出。

二、嫉妒不贤。

自己生不出孩子,还不给丁远山纳妾,让他到死都没有一儿半女,无人送终。

三、好吃懒做,不敬长辈。

在安阳为丁家祖父守孝期间,总是变着法儿的在小厨房煮肉食,违背守丧期间必须茹素的规矩。

四、贪恋富贵,不安于室。

惦念京城繁华,还有国公府富贵优渥的生活,丈夫过世才满四十九天,就守不住,私下逃离婆家,回到娘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