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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人骨汤 (第2页)

作者:奔跑的火鸡返回目录加入书签

经过走访调查,证实案现场就是秦海租住的云梦村56号住所。

秦海的住处大门大开,这也是李长明家的狗能进去叼走那团肉的原因。

我们在秦海住所的冰箱里现秦海的人头,在厨房现了秦海剩下的肢体。

肢体骨肉分离,骨头被放在一口大锅内,里面放了葱姜蒜,还放了白萝卜。

被熬成了一锅骨头萝卜汤。

被剔去了骨头的尸块,被分成了相同大小的块状,均匀地涂抹上了食用盐和辣椒粉,看起来嫌疑人是想把这些尸块做成腊肉。

由于秦海的尸块被抹上了盐和辣椒粉,法医判断死者死亡时间相对较长,差不多是在9日晚上的1o点到1o日凌晨5点之间。

死亡原因判断是被用锋利的刀具割断颈动脉,失血过多导致。

死亡之后被分尸,报告里指出,嫌疑人手法娴熟,分尸切面齐整,手法干净利落。

案地位于云梦村,位置相对偏僻,尤其是秦海的住所,靠近后山,房子被树木包围,周围几乎没有人家。

其住所也没有安装监控,所以,我们没有找到目击证人。

犯罪现场虽然血腥,但嫌疑人好像是有洁癖,收拾的很干净,尸块被整齐地码放在洗菜池里。除了洗菜池里有少量的血水,厨房的地板上被清洁的特别干净,没有留下其它痕迹。

在现场我们也没有提取到嫌疑人的指纹和脚印,也没有现作案工具。

不过,根据鲁米诺试剂测试,基本可以确定第一现场就在厨房。”

投影仪在白板上投影出来一张照片。

“这是现场厨房洗菜池上方的墙面上,用秦海的血手写的一段恐怖兔子童谣,童谣的旁边挂了一只白色的兔子玩偶。

手写童谣字迹非常潦草,估计是用左手写的。”

白板上又投影出另一张照片。

“这是罗队昨天晚上在院子的草丛中现的一串蜜蜡手链,手链上刻了两个字母,sF。

罗队判断这串手链的主人就是死者秦海的前女友,mirror心理诊所的心理医生苏非的。

苏非也承认这串手链是她的,案当晚1o点多,她的确出现在秦海的住所,按她的说法,她是去偷两个人共同养的狗。

偷狗的过程太过于激烈,所以将手链遗留在了现场。

昨天下午,我们走访苏非的时候,从她的言语之间,可以看得出来,她对秦海的恨意不浅。

另外,昨天下午我们走访苏非之后,又去见了秦海的现女友,刘美美。

刘美美在得知男友被碎尸之后,与苏非平静的表现截然不同,她哭得死去活来。

刘美美在一家教育机构教学生画画,由于交通不方便,周末才去山上和秦海会合。

案时间段,她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明。

她表示,秦海为人谦和,除了苏非,没有仇家,并且一口咬定苏非就是凶手。

因为苏非不止一次在她面前说过,会让秦海的劈腿付出血的代价。”

白板上的画面切换。

“死者,刘美美,哈市人,时年26岁,第一起案件秦海的现女友。

案现场,同样是在秦海的住所,跟秦海的死亡一样,被一刀割喉,法医报告上显示,死亡原因和秦海一样,死亡时间是在昨天晚上11点左右。

在现场我们同样现了与秦海一案同样的兔子玩偶,和写在墙上的兔子童谣。

跟秦海一案一样,我们没有现嫌疑人遗留的指纹和脚印。

唯一与秦海一案不同的是,在刘美美死亡现场,喷射了大量的血迹。

昨天晚上,罗队重返了现场,与苏非不期而遇。

据苏非交待,她是为了怕引起警方的怀疑,去现场找她遗落的手链,正好遇见了凶手正在作案。

据她所说,凶手是一名年龄在3o岁左右,身高18o以上,戴着兔头面具的瘦弱男子。

她去的时候,刘美美还活着,嫌疑人是刚动了手。

刘美美脖子上固定的沙巾,苏非说是她为了止血缠上去的。

另外,大家也知道,苏非被罗队铐起来的时候,她戴着手套和脚套。

手套上还沾有刘美美的血迹。

到底是她杀害刘美美的时候沾上去?还是为了救刘美美才沾上去的?只有她自己知道。

一个普通的心理医生,她的心思也太缜密了一点,只是回去找手链,需要全副武装吗?

但是这个苏非,心理素质过于强大,她坚决认为这一切只是巧合,并且不做任何交待。”